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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本文為 MindOcean 轉寄自 ptt.cc 更新時間: 2019-01-30 07:11:30
看板 Gossiping
作者 iem2000 (愛一遍 2000年 )
標題 Re: [新聞] 「你看!懂法律就不一樣」 他這樣躲過臨
時間 Tue Jan 29 11:31:00 2019



※ 引述《Aqqqa (Aqqqa)》之銘言:
: https://tw.news.appledaily.com/local/realtime/20190129/1509167/
「你看!懂法律就不一樣」 他這樣躲過臨檢惹議 | 蘋果日報
[圖]
真的懂法律就比較厲害?但也有多數網友感慨,如果人人都像他這樣,將置員警尊嚴於何地? 有網友在臉書看似得意寫道:「你看看:懂法律的就... ...

 
: 蘋果日報
: 「你看!懂法律就不一樣」 他這樣躲過臨檢惹議
: 出版時間:2019/01/29 09:12
: 真的懂法律就比較厲害?但也有多數網友感慨,如果人人都像他這樣,將置員警尊嚴於何
: 地?


不懂這跟警員尊嚴有啥關係?
就警員沒依照標準作業程序民眾拒絕而已

依照警政署執行路檢攔檢身份查證作業程序
106-0603警署行字第1060100161號函修正

注意事項第四點: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四條規定:
警察行使職權時,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份,並應告知事由。

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,人民得拒絕之。

另本署101年8月1日警署行字第1010114914號函規定,警察行使職權時,
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份,
遇民眾仍有質疑或要求時,在不影響執勤安全之情形下,警察仍應出示證件,
以化解民眾疑慮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影片中警察沒有說明事由,也沒有出示證件,所以人民拒絕臨檢
完全合法阿...但被說成刁民?


今天員警路檢正確作法是,攔你下來,說路檢的理由,出示警察身分證件。

然後受檢人可以同意或不同意受檢

1.同意受檢
受檢人拿出身分證,警方核對後放行,
如果沒拿出身分證,警方帶你回派出所3小時查驗身分

警察無搜索票不可以搜索車內,除非受檢人同意,如果受檢人不同意還強行搜索
警方就觸犯刑法第 307 條

不依法令搜索他人身體、住宅、建築物、舟、車或航空機者,處二年以下
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


2.不同意受檢
受檢人陳述理由,表示異議,異議有理由:停止路檢、攔檢或身份查證,當場放行;
或更正執行行為後,續行路檢、攔檢或身份查證

如果受檢人不同意受檢,警方堅持檢查的時候,

受檢人可以請求警方,填寫警察行使職權民眾異議紀錄表一式三聯,

之後作為訴願或是行政訴訟的根據


另外臨檢不管怎樣,沒搜索票搜索車內都是違法的,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31條,
除非有相當合理懷疑,有明顯事實足信為有人在內犯罪而情形急迫者
(酒味,毒品味道,看到槍械或是毒品工具之類的)
搜到東西就是現行犯,但沒搜到東西警方很有可能被告違法搜索了


至於不配合時警察最愛說的要告你妨礙公務
除非你中間心情激動,罵了髒話或是打人
基本上就乖乖讓他告,反正最後到了檢察官或是法官那都不會有事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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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8.232.128.251
※ 文章代碼(AID): #1SJyZtal (Gossiping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548732663.A.92F.html
kutkin: 專業1F 01/29 11:31
tml7415 
tml7415: 警察就有依規定 = =2F 01/29 11:32
kilof: 更正行為就可以繼續檢查喔 太爽了吧3F 01/29 11:32
gundam0613: 小心被罵刁民哦4F 01/29 11:32
NotLuo: 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份 或的話不是擇一就可以了嗎@@5F 01/29 11:33
gundam0613: 下面不就有講了 遇到質疑應出示證件6F 01/29 11:33
NotLuo: 哦哦  看到惹7F 01/29 11:33
ilovesnow: 只是函而已,內部規定8F 01/29 11:34
ilovesnow: 這有什麼,留長髮吃檳榔也都是內部規定
釋字535明文說了

臨檢進行前應對受臨檢人、公共場所、交通工具或處所之所有人、使用人等在場者
告以實施之事由,並出示證件表明其為執行人員之身分

有哪條法律比憲法大?
waasabi: 推10F 01/29 11:35
luismars: 就是人民有要求出示的話,除非妨執法,沒有拒絕的理由11F 01/29 11:36
winger: 所以警察連內規都不理,你不覺得這聽起來更糟嗎?12F 01/29 11:38
belmontc: 光是"應出示證件" 法律上的"應"可是"一定要"的意思阿13F 01/29 11:39
ypj520: 或出示證件是瞎了?14F 01/29 11:45
mtlthebest: 常看到受檢民眾對警飆國罵吃妨礙公務,但也看過警對不15F 01/29 11:46
ypj520: 應在哪 別跟我說你讀法律的有夠丟臉16F 01/29 11:46
mtlthebest: 配合的民眾罵髒話,那這樣算甚麼??17F 01/29 11:46
罵髒話沒妨礙公務,那就是公然侮辱囉~ XD
hsinyeh: 你是不是不知道甚麼是"或"18F 01/29 11:47
westgatepark: 憲法說臨檢的話就要出示證件啊19F 01/29 11:48
westgatepark: 而且那個影片也沒有盡到告知臨檢事由的義務
Hooz: 憲法最大啦 不然修憲R 受檢人不能有疑慮21F 01/29 11:49
ypj520: 警職法就是535催生的法律 你再跟我說一次?22F 01/29 11:49
其實這有個小盲點,釋字535明文寫出告以實施之事由,"並"出示證件表明身分,
但警職法寫穿制服"或"出示證件,
作業程序寫遇民眾仍有質疑或要求時,在不影響執勤安全之情形下,警察仍"應"出示證件
這真的就看法官怎麼判,但打到最高行政法院應該會比較偏向憲法釋字

kirbycopy: 推23F 01/29 11:50
※ 編輯: iem2000 (118.232.128.251), 01/29/2019 11:57:05
justahobo: 好文推24F 01/29 11:51
belmontc: ypj該丟臉的是你 函釋不用看? 釋憲不用看?25F 01/29 11:52
linqqq007: 本來民眾有疑慮就該出示證件 這不是常識嗎?26F 01/29 11:55
westgatepark: 影片警察想要開車門就出局了 已經不是證件的問題了27F 01/29 11:59
Handway: 笑死 民智未開 一堆看到制服就要自動脫光28F 01/29 12:01
s22610069: 警職法感覺真悲劇 明明是因釋535新訂的 但法效還是輸29F 01/29 12:03
s22610069: 釋憲 所以還是應出示證件 不過到法院怎判又是另一回事
Pissaro: 你要怪當時立法委員裝傻啊31F 01/29 12:05
spec55959:32F 01/29 12:15
angell543: 本來就該出示證件33F 01/29 12:20
s910443tw 
s910443tw: 台灣警察很多就沒念過什麼書才會一般大學不去念跑去念34F 01/29 12:26
s910443tw: 警專,這種咖當然最適合狂輪班然後心肌梗塞風險大增啊
s910443tw: 呵呵
SDKSDKSDK: ypj是故意只看一點漠視第二點嗎?法條可以只是一條?37F 01/29 12:31
SDKSDKSDK: 何況還有釋憲..
justin037666: 你懂‘或’的意思嗎?39F 01/29 12:39
justin037666: 應著制服‘‘或’‘出示證件表明身份    懂嗎?
dong531: 樓上懂”應”的意思嗎?41F 01/29 12:48
dong531: 遇民眾仍有質疑或要求時,在不影響執勤安全之情形下,警
dong531: 察仍應出示證件 懂嗎?
morris5222: 函釋比較小啊,符合警職法就ok了44F 01/29 12:53
a04775: 跟法盲解釋給推45F 01/29 13:12
cyber0305: 有些人噓的內容明顯沒看完別人寫了什麼...46F 01/29 13:32
rayven: 可見法盲真多47F 01/29 13:40
hmenri: 推推推48F 01/29 13:41
angryfatball: 幹,一堆噓的是怎麼了,已經連幾行字都看不完了嗎49F 01/29 13:41
angryfatball: ?
s910443ttw: 有些垃圾狗景就是沒念過書阿呵呵51F 01/29 13:56
sameber520: 都整理出來了還看不懂是真的扯52F 01/29 13:57
starjack2001: 推原PO 我覺得警察拿證件是對雙方的基本尊重,何況53F 01/29 14:02
angrycat: 原po好心出來教如何拒絕「違法」的臨檢,還是被無腦噓。54F 01/29 14:13
cbate: 所以警察沒有做錯啊!55F 01/29 14:39
cyber0305: 釋字說要出示證件,警察自己的臨檢規則也寫了如果民眾56F 01/29 15:02
cyber0305: 有質疑還是要拿出證件,哪裡警察沒錯了!?
dong531: 沒有違法臨檢啦58F 01/29 15:02
dong531: 臨檢的時候有穿著制服所以符合第一點,合法
dong531: 民眾有疑慮要求出示證件,合法
dong531: 警察未出示證件無法繼續臨檢流程所以放人,也合法
dong531: 大家都合法對吧?
dong531: 至於出勤沒帶證件,這頂多算內部疏失嗎?
yniori: 簡單來說重點是為什麼警察不出示證件64F 01/29 15:09
REX8381: 跟法盲解釋辛苦了,推個65F 01/29 15:36
lancelot123: 釋字535前面有寫了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」,現在警職法66F 01/29 15:48
lancelot123: 就出來了還在那邊釋字535
lancelot123: 最愛講「並出示證件」,結果釋字前面的但書沒看到,
lancelot123: 笑死
cyber0305: 我的理解是這樣啦,警職法上的“或”出示證件是設計給70F 01/29 16:17
cyber0305: 便衣警察用的,並不適合拿來當作主張不用出示證件的依
cyber0305: 據,況且警方自己的臨檢規則也說了民眾要求出示時就要
cyber0305: 出示,公權力的行使本來原則上就應該被限縮。
SorrowWind: 臨檢進行前應對在場者告以實施之事由,並出示證件表明74F 01/29 16:59
SorrowWind: 其為執行人員之身分。 臨檢進行前應對受臨檢人、公共
SorrowWind: 場所、交通工具或處所之所有人、使用人等在場者告以實
SorrowWind: 施之事由,並出示證件表明其為執行人員之身分。釋字解
SorrowWind: 釋文和理由書都有並出示證件還有人說沒看到噗
jason401310: 不管怎樣他都有權拒絕臨檢 其實不用跟法盲玩文字遊戲79F 01/29 18:01
s9351009: 或或或或或或     函令有外部效力了嗎? 不要硬掰欸80F 01/29 18:21
lovew811159: 哀81F 01/29 18:48
qbaow: 一堆人拿法律打釋字,忽視函釋補正法律缺失82F 01/29 20:24
Luwan: 純噓最後一段,社維法85已經規定未達刑法妨害公務的處罰條83F 01/29 21:05
Luwan: 件了
spirit119: 米蟲警察一堆 只會在電視刷新聞博好感85F 01/29 21:06
Luwan: 法律打不了釋字,就位階上法大於行政指導(函釋)86F 01/29 21:09
Jasy: 社維法就不是刑法阿  不會見檢察官  原文也沒講錯87F 01/29 22:24
cyber0305: Luwan,社維法85講的顯然不當是一個不確定法律概念,88F 01/29 22:31
cyber0305: 用起來其實問題更多。
cyber0305: 查了一下,雖然警政署對什麼行為構成顯然不當有函釋,
cyber0305: 但有律師認為這樣的函釋內容有逾越立法權的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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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樓 時間: 2019-01-30 10:31:33 (台灣)
  01-30 10:31 TW
警察問題比較大吧,掛證件和穿制服也不是什麼難事吧。影片看起來就是拿不出證件,被人鑽漏洞拒檢啊。
2樓 時間: 2019-01-30 10:33:26 (台灣)
  01-30 10:33 TW
你警察自己都不帶證件,還查民眾證件,不是很諷刺…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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