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 yokann ( )
標題 [新聞] 年薪220萬科技業父母國中女兒嘗禁果 一理
時間 Thu May 16 00:13:43 2024



年薪220萬科技業父母國中女兒嘗禁果 一理由還得賠對方19萬
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17/7965520?from=udn-catelistnews_ch2

 

台中市一對科技業父母年薪220萬元,育有一名讀國中的女兒,少女與另名讀高中的少年
認識,成為男女朋友,去年初二人在租屋處偷嘗禁果,少女父母發現後,對少年父親提出
侵權損害告訴,求償150萬元,少年父親認為少年也是未成年人,也對少女家長求償150萬
元,二審審結,認男方需賠40萬元,女方需賠19萬元,全案確定


判決指出,從事科技業的一對家長在去年間發現,年僅13歲、讀國中的女兒,與一名讀高
中的15歲少年是男女朋友,女兒還坦承,曾在去年初時,在少年的租屋處發生性關係,少
女父母得知後氣炸,以「心疼女兒」,未來會擔心女兒因此身心、生活、學業受影響,需
要花費更多時間、精力,撫慰女兒的身心,也認為少年此舉侵害其親權,造成他們身心痛
苦,因此向少年父親求償150萬元。


少年父親則以,少年也是未成年人,少女的行為同樣構成侵權,而且兒子跟對方是合意性
交,也向少女父母請求150萬元的損害賠償。

一審審理時,審酌雙方資力後,判男方需賠16萬元,女方需賠12萬元,雙方都不服向台中
高分院提起上訴,女方再請求134萬元賠償,男方也同樣再請求138萬元賠償。

二審審理後認為,女方父母在科技業工作,年薪220萬元,男方父親是工廠技術員、月薪
2.8萬元,少年則有在打工薪資2.6萬元,因此判男方再給付的金額為24萬元,女方再給付
金額為7萬元,合計一、二審判賠金額,男方需賠40萬元、女方需賠19萬元,全案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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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OP給28K也太低了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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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42.72.155.0 (臺灣)
※ 作者: yokann 2024-05-16 00:13:43
※ 文章代碼(AID): #1cHDy-1d (se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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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osemarycat: 為啥女方家比較有錢可是男方賠比較多 都是未成年啊 難道重男輕女?1F 05/16 00:16
lucislave: 當然是賺多的一方請求賠償得比較高啊3F 05/16 00:48
okdnrsutt: 打工的薪水快跟他爸差不多耶4F 05/16 01:27
a155154: 為何二審的判賠金額會加上一審的金額呢?5F 05/16 01:33
maplefoxs: 有錢人家的小孩比較金貴 懂?6F 05/16 02:05
previa: 220就算有錢??.....後面加個0才算吧....7F 05/16 02:25
jaylee: 小孩打炮標題卻是父母薪水 台灣超好笑8F 05/16 02:37
gomi: 一切都是錢的問題9F 05/16 04:36
gn02997179: OP是作業員不是技術員10F 05/16 06:26
TOUCHLEE: 説好的兩性平等呢?11F 05/16 07:44
B0988698088: 垃圾法官在判三小幹你娘12F 05/16 08:13
kensmile: 法官亂搞13F 05/16 08:25
kutkin: 平權呢
所以打炮還要看父母身價
小孩果然是父母的財產14F 05/16 08:30
web0909: 男女平權(?)17F 05/16 09:14
wiesgame: 女13歲vs男17歲嘿咻,兩個人犯的是不同罪啊18F 05/16 09:22
eeaa151: 女國中生、帶到租屋處、男高中生,就算工作對調也是男方會輸啦,這個年薪想讓法官不公正太難了19F 05/16 09:55
longkiss0618: 男的高中生 女的國中就輸了21F 05/16 10:22
sazabijiang: 從頭到尾女生都是自願的話,那法官難得的公正又平權22F 05/16 10:29
ctx1000: https://reurl.cc/GjjebW23F 05/16 10:33

 
jum1223: 這時平權怎麼都閉嘴了...24F 05/16 10:39
applejone: 男方家財力比較低結果判賠比較高?是不是年齡的差距呢?25F 05/16 11:20
mvb: 有沒有滿14歲刑度有差
刑法227條1、3項26F 05/16 11:28
lucislave: 男寫15啊28F 05/16 11:53
jack0216: 高中幹國中29F 05/16 12:20
vava5566: 判賠一樣的話,就是互幹不用錢的概念?30F 05/16 13:43
timgjh: 一群法盲在那邊戰男女,14歲以上跟以下的刑責就有差吼31F 05/16 14:14
lb01833364: 男性原罪 台灣女權發達 就吞了吧32F 05/16 14:51
bndan: 因為年紀= = 男的比較大16 女的才13耶...
今天如果反過來 還罰男的比較重 這才是恐龍法官33F 05/16 16:18
FQASS: 女人那麼多 幹嘛一定要搞未成年  不懂35F 05/16 17:00
sjr500: 場地費用>器材36F 05/16 17:05
n2346879328: 妥妥性別歧視37F 05/16 17:38
blue1204: 15上13,分水嶺就是14,這樣合理r38F 05/16 20:42
p58730: 幸好男的還沒16…不然就出事了39F 05/16 22:54
Segoi: 這法官是怎樣,這樣判真的太誇張了40F 05/17 05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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